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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已经宣判人民举行大集会无需10天前申请准证!

Bersih 4.0绝对合法!大家不要被执法单位蒙骗了!

文:张丹枫





距离829Bersih 4.0还剩下4天,现在无论警方还是纳吉政府都已经没有办法阻止这项全民响应的大集会了。他们唯一能够使用的手段,剩下恐吓、恐吓、再恐吓。

继昨日全国副总警长宣称可能动用电击棒对付参加集会的平民百姓之后,现在又跑来一些国阵的走狗野狼,宣称Bersih 4.0大集会没有按照法律条文规定,10天前向集会地区的警区主任申请准证,所以集会是违法的,任何敢参与的人都触犯法律,可以被警方当堂逮捕云云;说得好像很严重一样。放屁啦!

真的是走狗放臭屁,臭不可闻!搬出法令条文根本又是在恐吓大家!

张丹枫在这里告诉大家:不必害怕!Bersih 4.0大集会根本就没有违反法律,大家上街是合法的!

张丹枫从傅协祥律师那里拿到了一份完整的资料,那就是净选盟曾经针对警方控告Bersih 3.0集会违法的案件展开诉讼。2014年4月25日,上诉庭法官正式宣判,马来西亚刑事法典所规定【集会10天前必须向警区主任申请准证】的条文违反了联邦宪法的人权和公民自由精神,因此宣判警方败诉!

详细的法庭判决书在这里,负责审理并作出维护联邦宪法精神判决的上诉庭法官是Dato Mah Weng Kwai,欢迎大家点击参阅。

https://attachment.fbsbx.com/file_download.php…

所以,所谓的【根据公共集会法令,如果你要搞什么大集会,主办单位都要给10天的通知】这项法律在布城的上诉庭已经被宣判违宪,所以不用鸟他啦。大家放心去主办大集会吧。

那些执法单位还在当大家是白痴,不了解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应有的人权自由民主地位。大家不要被他们吓倒了,他们现在其实是心焦如焚,每天晚上发恶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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