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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淵巴剎旁連撞18輛轎車及4輛摩哆,沒駕照的魯莽羅里司機瑪登(30歲),今天被控危險駕駛導致車禍時不承罪,推事允許被告以8千令吉保釋候審,此案延至3月22日繼審。(photo credit theStar/ANN)
(檳城‧威南23日訊)在高淵巴剎旁連撞18輛轎車及4輛摩哆,沒駕照的魯莽羅里司機瑪登(30歲),今天被控危險駕駛導致車禍時不承罪,推事允許被告以8千令吉保釋候審,此案延至3月22日繼審。

30嵗的印裔司機瑪登加尼申住在高淵新芭園丘,已婚,育有2名孩子,妻子正懷孕。控狀指他在沒有合法執照和酒精影響下駕駛羅里。瑪登加尼申今早8時,被警方帶上爪夷地方法院時表現冷靜。





有關控狀引用交通法令43(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車禍),一旦罪名成立,最低罰款4千令吉直最高罰款1萬令吉之間及坐牢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在羅里強力碰撞推動之下,多輛轎車移位撞成一團。(圖:星洲日報)

法官批准被告以8千令吉保釋金保釋並擇定案件於3月22日過堂,以讓被告委任代表律師。

據瞭解,該名司機在本月21日要開車時,發現前後方的車輛靠得太近,無法移開,於是鳴車笛示意車主移車,但沒人理會。

引發至少23輛交通工具的羅里,事後被司機棄在園丘,司機逃走。(圖:星洲日報)

於是他憤而倒車轉出去,到後巷U轉出來時,十多名高淵(SK Team)志願治安隊隊員已聞訊前來糾察,其中一名隊員更用其轎車阻擋羅里前進,不料羅里司機不理會路兩旁停放的轎車,猛踏油門衝出去逃走。





(星洲網)
-news sinch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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