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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22日讯)美国国务院周四宣布实施免签新规定,过去5年内曾造访伊朗、伊拉克、苏丹和叙利亚的免签国国民,以及拥有此四国任一国国籍的人士,将无法使用免签证待遇入境美国。

外电报导,美国舆论普遍认为,美国此举主要针对的是持有欧洲护照的极端主义分子,以及曾受极端思想影响的潜在危险分子,谨防他们利用免签的便利条件进入美国,从事袭击行动。 美国国务院当天发表文告称,从即日起,新规定将取消免签国居民中两类人群的免签入境资格。一类是在2011年3月1日后曾去过或居留在伊朗、伊拉克、苏丹和叙利亚的人(符合条件的外交官和军人除外);二是同时拥有伊朗、伊拉克、苏丹或叙利亚国籍的人。

这两类免签国居民将不再享有免签待遇,但仍可通过常规途径申请赴美签证。文告称,对于紧急商务、医疗或人道主义目的的申请人,美国驻外使馆或领事部门将给予优先处理。





不过,依据新规定,如果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认定免签符合美国执法或国家利益,签证豁免权在此情况下仍可保留,这涵盖去过伊朗、伊拉克、苏丹或叙利亚的记者、国际组织成员、履行公务人员以及在伊朗核协议签订后,赴伊朗的商务旅行人员和赴伊拉克的商务旅行人员。

此次公布的免签新规定并未对免签名单作出修改,这份名单现有包括38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多国,以及日本、新加坡、韩国等。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的统计,在2014年,接近2000万外国公民以免签方式入境美国。


Source from 人民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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